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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杂志刊发罗东川署名文章: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中央法务区 做好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法治答卷”


《民主与法制》杂志《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9月5日刊发福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署名文章《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中央法务区 做好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法治答卷”》,现予以全文转载。

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中央法务区

做好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法治答卷”


罗东川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明确提出“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强调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建倍加珍惜、注重运用好这一宝贵财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探索创新海上丝绸之路中央法务区(以下简称“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



福建外向型经济优势明显,近年来,在世界复杂局势和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全省外贸业务仍保持逆势增长势头,2021年外贸进出口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742家,实际使用外资369.1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17%,两年平均增长8.2%。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积极探索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一)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为了营造更高水平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在宁德时要求“针对实际情况,考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条例,切实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在福州时强调要“大力营造一个法制化、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投资软环境”;在担任省长期间进一步明确指出,要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竞争公平、公正、公开。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要探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海丝中央法务区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为此,我们最大限度凸显海丝中央法务区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属性,努力从市场主体“用户体验”角度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凸显海丝中央法务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特性,构建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以法治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最大限度凸显海丝中央法务区营商环境的便利化特色,把服务法务产业、便利法务机构、吸引法务人才作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发展最直观的标准,努力打响“便利福建”品牌。最大限度凸显海丝中央法务区营商环境的国际化特点,发挥厦门特区战略支点作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境内法务与境外法律法规接轨,努力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为了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在厦门工作期间,就以开阔的视野组织深入调研厦门经济特区自由港政策,结合厦门实际情况提出发展自由港应采取“三步走”加“双梯度”开放的模式,在全国率先提出“离岸金融”概念,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有序推进特区对外开放。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要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探索聚集融合各类法务资源并激发联动效果,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制度型开放,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此,我们围绕激发总部效应,把法律服务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配套产业,以高端法务产业吸引优质企业总部,坚持“以商带法、以法促商”的“商法融合”发展模式,助推城市经济持续升级。围绕激发集群效应,探索将独立的法务产业个体融合成为法务综合体,并带动会计、审计、金融、税务、中介等上下游关联产业,形成完备的内部产业链,实现“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推动产业链融合升级。围绕激发示范效应,持续完善支持涉外法务机构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服务机构落地运营,鼓励和支持海外律所、仲裁机构设立代表机构,优化拓展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推动提升法治“软实力”。


(三)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为了探索更高水平现代服务业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要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对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此,我们聚焦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积极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破除负面清单之外的隐性准入壁垒,加快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服务业准营规则。聚焦创新引领的合作动能,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建设,通过知识产权标杆项目、服务、资源、金融等方面的集聚举措,吸引各类服务机构、创新研发设计等市场主体进驻,打造“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的要素供给侧保障综合体。聚焦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开放性与全球性的天然优势,坚持数字赋能,突出数字化引领驱动,积极搭建以5G等新兴技术为支撑的数据平台,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与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相互融合,带动服务业智能化水平整体提高。


(四)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为了开辟更高水平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两岸交流交往、融合发展问题。在福州工作期间,他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把握两岸关系制度框架要求,推动达成“金门协议”,打破了台湾当局“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僵局,也为之后实现“三通”探索出了一条法治渠道。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2021年闽台贸易额逆势增长26.1%,首次突破千亿元,新增台资企业1495家,增长21.2%。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就是要发挥近台优势,主动靠前作为,加强涉台法务交流合作,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此,我们着力以通促融,通过推进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建设,设立全国首家大陆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首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处,鼓励台湾地区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等方式,探索加强涉台法务资源交流合作。着力以惠促融,深化拓展涉台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涉台案件审理、两岸司法互助、涉台案件法律查明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指引工作,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措施,努力为台胞台企提供无差别、优质化、便捷化、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台胞台企的法治获得感。着力以情促融,坚持寓情于法,推进涉台司法专业化、互助规范化、服务精细化、交流常态化,让台胞台企切身感受两岸一家的亲情,切实保障台胞台企享有与大陆居民和企业同等的诉讼权利。


二、围绕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将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作为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作出明确部署。自2021年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启动以来,在法务资源导入保障、集聚融合、品牌创建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资源导入保障效应逐步显现


完善支持指导体系,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同志专程考察海丝中央法务区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将从政策支持、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商务部、中国贸促会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海丝中央法务区启动大会暨首届论坛,对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表示高度肯定与重视支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在全国率先将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下发《海丝中央法务区总体建设方案》,推动厦门市和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形成了初步政策保障体系,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完善智库支撑体系,海丝中央法务区聘请张月姣、黄进、沈四宝、吴汉东等22位法学法律专家为首批专家顾问,就涉海丝中央法务区相关热点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凝聚更多共识,贡献智慧力量。常态化组织高端法治讲堂、法务沙龙等,加强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落地运用等涉外法务前沿问题的研究。


(二)法务资源汇聚效应逐步拓展


坚持重点项目带动,通过优质司法资源配置带动各类法务、泛法务资源加速集聚,加快法律服务业和周边产业链发展,着力构建完善法律服务产业生态圈。目前,海丝国际商事法庭等项目已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批复同意,坚持高端资源引进,在支持高端泛法律服务机构落户、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普华永道、德恒等一批知名法务(泛法务)机构正式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已实地考察分支机构入驻空间并形成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坚持打通产业链条,推动公共平台、核心产业、关联服务等上中下游产业合理布局、融合发展,促进核心产业升级,关联产业互促共赢,“互联网数字技术+法律服务”等新兴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等8家机构已与海丝中央法务区达成了战略合作项目。


(三)“海丝法务”品牌效应逐步提升


在开展对外交流中树立品牌形象,按照“依法依规、循序渐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扬长避短、兴利除弊”的原则依法引进境外法务资源。在承办重大活动中扩大品牌影响,顺利举办第二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线上收听收看累计超200万人,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成为论坛战略合作伙伴,在举办学术交流中提升品牌质量,围绕涉外法务、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治理等热点问题,采取“4+N”模式举办各类交流活动,搭建深度研讨交流的高端平台。在加强平台建设中夯实品牌基础,着力推进海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云平台”建设,综合性法律服务和泛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基础设施逐步升级完善。在培育法治人才中铸造品牌实力,推动设立国家律师学院海丝中央法务区分院、“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海丝分中心,大力加强高端法务人才培育。


三、努力建成更高水平的海丝中央法务区,为福建打造法治强省按下提速键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合作中不断发展,在吸引全球目光的同时,也让世界共享中国倡议的智慧成果。福建将以海丝中央法务区作为新的驱动,努力实现三个阶段递进式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健全海丝中央法务区功能结构和组织架构,落户一批高能级法务机构,使海丝中央法务区片区功能架构初具雏形;到2025年,推动法务人才、法治资源全面汇聚,建成线上“共享法务”平台,孵化一批知名泛法务企业,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法务生态圈;到2035年,建成具有更大区域辐射能力的法治建设成效集中展示区、法治人才培训区、法治文化交流区、法治体验中心,让海丝中央法务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法律服务高地,继续书写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


(一)打造高端法务资源汇聚之区


我们将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围绕形成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最佳生态系统,积极拓展资源集聚、提升品牌价值。持续完善模式配套,探索投资社会化、建设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模式,有效增强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身造血功能,为“海丝法务”品牌化注入内生动力,推动创设和产出法务主体新类型和新业态。持续完善政策配套,以国际化、高端化、信息化为标准,制定海丝中央法务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出台一揽子、全周期的政策扶持体系,确保法务机构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持续推进产业配套,大力发展法务核心产业、泛法务产业,通过优质司法资源配置带动各类法务、泛法务资源加速集聚,促进核心产业迭代升级、关联产业互促共赢,构建优质的法律服务产业生态圈。持续推进人才配套,与国际国内一流法律院校开展常态化合作,依托本土院校和研究机构推动项目落地,培养一批精通国际法律、贸易规则、通晓外语的专业化、高端化的法务领军人才。


(二)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处理优选之区


我们将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要求,致力于发展、优化、完善国际仲裁、国际商事裁判等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为维护国际经贸秩序和治理体系作出贡献。着力引进高端商事海事争端解决服务机构,积极招引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国字号”仲裁机构入驻,推动与“丝路海运”联盟的深度合作,争取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等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服务机构落地运营,推动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海商事争端解决平台。着力建立完善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合力,推进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一体化进程,推动厦门仲裁委员会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仲裁机构名单,建立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机制,着力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制定,鼓励国内企业、产业协会、法务机构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开展海洋负排放、海洋碳交易、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研究和应用。着力深化国际法务交流,积极争取主办、承办国际化、高规格活动,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建设成为常态化高端平台,为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机制贡献福建智慧,不断扩大海丝中央法务区影响力。


(三)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首善之区


我们将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目标要求,着力打造海上丝绸之路知识产权保护首善之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模式,构建司法裁判、行政执法、专业仲裁、调解以及产业企业自治自律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高端服务资源汇聚,依托厦门知识产权CBD等机构,一方面,着力夯实知识产权资讯、分析、检索代理等基础性服务;另一方面,着力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质押、交易和投融资等高端服务上走出一条新路,为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加强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服务供给,向以专利技术、商业秘密为主的科技创新产业,以著作权、版权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以商标、商号、地理标识为主的品牌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分门别类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扶持,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和文化环境。


(四)打造数字政法创新之区


我们将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要求,坚持科技兴法、数字赋能,积极发展智慧法务新业态,推进政法数字化进程,建设创新型法治平台。积极探索法务科技产业建设,深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依托龙头企业策划打造法务科技项目聚集地,招引重点企业、孵化器、研究院所等机构入驻,鼓励有资质的法律科技企业参与智慧法务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法务科技产业链。积极探索法律服务科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法务大数据,法律文献特别是“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与案例判例资源中心,实现法律查明、中立评估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形成供求对接、普惠共享的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吸收数字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福建作为“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办地作用,推动科技企业与法务机构深度联动,善用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法务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搭建涉外、涉海、涉台、涉侨等场景多样、在线确认的“共享法务空间”。



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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